
男子杀人后焚尸被悬赏追捕
2016年12月4日15时50分许,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地区公安局黄松经营所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地区公安局黄松派出所辅警吴凯、潘江在查办林木案件中拉着犯罪嫌疑人王成(自称)和当事人由桂霞前往柳桥沟2林班工棚,犯罪嫌疑人王成用刀将吴凯刺死,将辅警潘江和当事人由桂霞刺伤,后将吴凯焚尸,将警车点燃。
犯罪嫌疑人情况:王成(自称),男,吉林口音,年龄48岁左右,身高4375px左右,体形偏瘦,约75公斤,作案时上衣着黑色系扣棉袄,下身军绿迷彩长裤,脚穿军绿迷彩棉鞋,犯罪嫌疑人身上可能受伤。
为尽快侦破该起凶杀案,严惩凶犯,绥阳林业地区公安局发布悬赏通缉令,希望广大群众对照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举报线索。凡对提供重要线索直接抓获嫌疑人者,绥阳林业地区公安局将给予5万元人民币奖励,同时为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公安部刑侦部门了解到,1999年底,公安部对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实行“A、B级通缉”,将公安部通缉令分成“A级”、“B级”两个等级。公安部A级通缉令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首先通过A级通缉令通缉的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必须能够明确锁定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次必须是案情重大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A级通缉令是在全国范围内发布的级别最高的通缉令。公安部B级通缉令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
“公安部A级、B级通缉令在‘全国公安信息网络’上发布,并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并将根据情况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全国性计算机公共信息网络上适量发布,实行公开通缉。”公安部刑侦部门有关负责人说,公开发布通缉令是群众路线同公安专项工作相结合的充分体现,加大了公安机关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力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积极性。
来源: 赤峰市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