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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微博骂警察被拘 言论自由应有底线

2017年4月12日  赤峰市刑事律师   http://www.cfxslaw.cn/

网友发微博骂警察被拘

2月1日,微博名为@我是贾后行的网友在微博中公然辱骂警察:“还有那些开车顶交警跑的,就该把交警顶死!不是我恨交警我就恨这法律!”获悉情况后,我市(秦皇岛市)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对发贴人进行核查。2月3日,将发帖者贾某某抓获。贾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我市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贾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友理性发言,对于恶意造谣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

言论自由的范围

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重要性对于法治社会的建设不言而喻。它既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又是民主社会建设的题中之义。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意识不断提高,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方式也呈现多样化。

言论自由的范围包括:(1)公民有以言论方式表现思想和见解的权利;(2)通过言论自由表达的内容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涉,既包括政治、经济方面内容,又包括对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看法和见解;(3)言论自由可采取多种表达形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采取书面的,必要时依照法律规定,可利用广播、新闻、电视等传播媒介;(4)言论自由作为一项法定的权利,在法定范围内,其权利的享受者不应由于某种言论而带来不利后果,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5)言论自由存在法定界限,受合理限制。其限制主要是主观上善意和客观上无害性,有害于国家或社会利益、损害他人权利或侮辱他人的各种言论均属禁止之列。


来源: 赤峰市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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