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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原党委副书记李东生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2017年1月28日  赤峰市刑事律师   http://www.cfxslaw.cn/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原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李东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李东生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东生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李东生简历:李东生,男,汉族,山东省诸城市人。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参加工作,上海复旦大学 新闻系新闻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副总警监警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02.05 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2008.03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2009.10 公安部党委成员、副部长(正部级)。2010.03.14 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李东生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2010.08 兼任国家亚运安保协调小组组长。2011.02 公安部副部长(兼)、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是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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