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绑架团伙以租房为借口,在看房期间,将村长的儿子装进帆布袋运走随后勒索现金。近日,惠州中级法院以绑架罪(咨询成都律师)判处主犯李某15年徒刑。
主犯李某被控犯下两单绑架罪。作案地点在仲恺区陈江街道办。庭审时他交待绑架动机是,当时在陈江打工,工厂开工不足,赚钱很少,就寻思做绑架来钱快。于是,经过物色,李某找来另外三名帮手(另案处理),谋划踩点后,瞄准陈江当地一名住漂亮楼房的老头。
2008年10月18日18时30分许,被害人外出时,四人开车跟踪,瞅准时机,将被害人强行拉上面包车,用透明胶纸封住其嘴巴,手铐铐住双手,塑胶扎带绑住双脚,然后将被害人载到附近的山里看守。当日深夜,李某打电话给被害人家属索要30万元赎金,并威胁不许报警,否则即将人质杀害。后被害人家属被迫如数交付赎金。李某等人在得款后将人质释放。
2009年1月22日上午,李某等人又瞄准当地一名村长,他们以租村长的房为借口,打电话将村长的儿子约出带其看房。到了房间立即将村长的儿子控制,封嘴绑手绑脚,装进帆布袋,放进车里离开,随后向其家属索要40万元赎金。后经多次交涉,赎金降为23万元。被害人家属交付赎金后,李某等人将人质释放。
此后警方一直侦查两宗案件。2010年9月,李某因嫌赌博被警方抓获,在警方讯问下,其交代了绑架罪行。
绑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