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刑事律师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罪名分析
文章列表

男子冒充部长儿子诈骗618万被判15年徒刑

2015年11月26日  赤峰市刑事律师   http://www.cfxslaw.cn/
 
 
  冒充部长儿子诈骗618万挥霍
  岁男子
  被判15年徒刑
  本报讯(通讯员程昊)22岁的本市无业人员吴xx,利用很多在京工作的外地人想解决北京户口的心理,大肆进行诈骗并挥霍。
  年6月至2009年初,吴xx自称是公安部某副部长儿子、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处某副处长外甥,以能为单某女儿等人办理北京市户口为名,以每个户口需要40万元好处费,向单某等5人收取钱财,大肆敛财618万元。获取钱财后,吴xx疯狂消费,仅每月租住高档别墅的费用就达到12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吴xx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吴xx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来源: 赤峰市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犯重婚罪不用坐牢吗?
  • 2.高科技犯罪有哪些特征?
  • 3.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怎么样的 什么是共犯,共犯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 4.数罪并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数罪并罚有没有缓刑
  • 5.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过失犯罪都不承担刑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