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刑事律师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罚分类
文章列表

交了罚金是否可以轻判

2015年8月3日  赤峰市刑事律师   http://www.cfxslaw.cn/
  是主要适用于贪利型犯罪的附加刑,是刑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它适用的目的在于使犯罪分子贪利不成反而蚀财,从而有效震慑犯罪。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对于应当并处罚金刑的犯罪,如被告人能积极缴纳罚金,认罪态度好,且判处的罚金数量较大,自由刑可适当从轻,或考虑宣告,这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因为罚金刑也是刑罚。”
  因此,如果你弟弟的认罪态度好,又积极先期缴纳罚金,法院在量刑时是会酌情从轻判处的。当然,为了避免“以钱赎刑”的弊端,法院会综合考虑自由刑与罚金刑的关系,不可能交了钱就无原则地减免自由刑。


来源: 赤峰市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被剥夺政治权利后还算是人民吗?
  • 2.孕妇可以被执行死刑吗?
  • 3.什么是没收财产?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 4.对必并制罚金刑立法的若干建议
  • 5.无期徒刑罪犯如何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