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刑事律师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罚分类
文章列表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014年4月9日  赤峰市刑事律师   http://www.cfxslaw.cn/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伤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来源: 赤峰市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被剥夺政治权利后还算是人民吗?
  • 2.孕妇可以被执行死刑吗?
  • 3.什么是没收财产?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 4.对必并制罚金刑立法的若干建议
  • 5.无期徒刑罪犯如何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