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全国检察机关全面“移交”整一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把加强全国铁检机关刑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更好地发挥铁检机关刑检工作服务铁路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这也是继今年5月启动为期一年的“平安铁路建设专项活动”之后全国铁检机关的又一重要举措。
《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铁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铁路运输检察处,及各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铁路运输检察院按照高检院“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宽严相济、注重效果”和“坚决、依法、准确、及时”的刑检工作总原则,更新执法理念,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意识;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水平。
同时,针对铁路检察工作特点和铁路改革的实际,《意见》特别要求对铁检机关公诉、侦查监督、监所检察强化组织领导,切实理顺和完善执法保障机制。高检院铁检厅相关负责任介绍,《意见》对于铁路检察院机关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铁检机关破解实践难题、提升工作效果具有指导性意义。